因此,继续不加区别地适用 Selic 来纠正民事债务将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这将导致一方当事人在不同时期获得不当得利,并会鼓励习惯性诉讼、上诉中的顽抗以及缺乏替代性冲突解决的动力解决方案。
报告员总结说:“我认为,一旦发现塞利克事件实际上不可能或其不足,那么寻求另一个更好地解决争议的法律索引就没有障碍了。” 复审请求是劳尔·阿劳若部长提出的,根据此前对同一案件的辩论,在第 工作职能电子邮件列表 四小组的判决中,意见往往存在分歧。
具体案件 本案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涉及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受伤并有权获得赔偿。该诉讼的作者由律师莱昂纳多·阿马兰特 (Leonardo Amarante)辩护,他认为 Selic 的适用造成了不公正,也给司法系统带来了彻底的不稳定。
“齐尔达女士并没有进行金融投资。她想获得赔偿。没有人愿意利用司法机构——尤其是遭受损害的受害者——来赚钱,”他说。对于被起诉的运输公司,Selic 必须做出更正,并受到 STJ 宣布《民法典》第 406 条违宪的处罚。
REsp 1.795.982高等法院特别法庭于本周三(1/3)开始确定民法典第406条规定的纠是否是Selic利率。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您仍然可以选择应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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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绘 如果您反对使用 Selic 或每月 1% 的费率来纠正民事定罪 Freepik 由于其对巴西经济关系的天文数字经济影响,该判决备受期待。采取的立场有可能改变银行、保险和房地产开发等对国民经济非常重要的部门的平衡。
它还具有司法政策成分,因为修正指数的选择可以使司法程序及其持续时间或多或少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有利。这是在一个高度司法化、有 8000 万起诉讼正在进行的国家。
这种讨论并不新鲜。它指的是2002年生效的《民法典》的批准,并在STJ范围内引起了法理争议。这要归功于第 406 条的措辞,该条涉及不遵守义务情况下适用的法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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